******有限公司年产700吨连卷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700吨连卷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湘潭高新区幸福路28号跨境电商智能制造3号厂房1楼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选址于湘潭高新区幸福路28号建设年产700吨连卷袋建设项目。项目租赁跨境电商智能制造已建成3号厂房1楼建设,总占地面积1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料存放区、拌料区、原料存放处、吹膜机、印刷机、收卷机放置区、半成品存放区、成品存放区、制袋区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高密度聚乙烯:578t/a、低密度聚乙烯162t/a、UV柔版油墨0.1t/a、印辊清洗剂0.05t/a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吹膜机2台、印刷机1台、拌料机1台、制袋机1台、活性炭箱2台等。主要产品方案包括:连卷袋700t/a。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拌料、吹塑、印刷、制袋、检验入库等。项目预计于2025年9月建成投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河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吹塑、印刷、辊版擦洗、调墨工序在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吹塑、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须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中标准限值,苯系物排放确保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2中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同时,项目需执行湘潭市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合格原料及产品、废印刷版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印刷版由印版厂商回收后重新制版;废油墨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墨废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建立相关台帐并规范设立标识标牌,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漏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如因管理不善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引发环境纠纷,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