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石粉20万吨、炉渣30万吨、年产环保免烧砖7000万块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石粉20万吨、炉渣30万吨、年产环保免烧砖7000万块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曾庄村前园119号(永泉山生态科技园区)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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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曾庄村前园119号(永泉山生态科技园区),租赁厂房占地面积9679㎡,总投资24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综合利用石粉20万吨、炉渣30万吨、年产环保免烧砖7000万块。项目聘用员工定员30人,均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远期,待区域市政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配套安装自动喷淋系统,有效抑制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卸料粉尘、炉渣处理工艺粉尘、制砖粉尘;项目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 类标准。
4、固废
筛分出的废金属、废石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沉淀污泥回用于制砖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