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都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大楼项目(二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
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都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大楼项目分两期实施,本次为项目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占地面积597.04㎡,总建筑面积1358.75㎡,首层建筑面积597.04㎡,地上3层,建筑高度13.5m,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最大单跨跨度7.2m,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7日 |
开标地点 |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叁佰肆拾陆万壹仟捌佰叁拾伍元伍角壹分(¥******.51) | ||||||||
工期 |
19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周梦雲(注册编号:桂******6955;身份证号:452730********652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绍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2730********05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幼儿园)工程; ******中学教学楼项目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叁佰肆拾陆万捌仟贰佰柒拾元柒角壹分(¥******.71) | ||||||||
工期 |
19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敏(注册编号:桂******6314;身份证号:452730********057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蓝艳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6)******;身份证号:452730********68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小学项目工程; 2.都安瑶族自治县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3.都安县密洛陀文化中心文化馆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叁佰肆拾陆万陆仟贰佰壹拾元陆角壹分(¥******.61) | ||||||||
工期 |
194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玉香(注册编号:桂******0290;身份证号:452127********092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2730********05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贵阳至南宁高速铁路(都安段)大兴镇下茶高铁新村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都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附件 |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