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士兵高质量就业创业,征集优质培训机构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含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项目,下同)。根据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2026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黄页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训机构基本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注册地及培训场地在翔安区,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具有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好的培训质量、较高的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5.对连续2年纳入黄页但未实际开展过退役士兵培训的承训机构,原则上不纳入2026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征集范围。
6.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职业技能评价资质的机构、往年实际开展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较好的承训机构的优先征集。
二、承训项目基本条件
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线下培训时长不得少于40学时,培训成果须取得有权机关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者之一。
2.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原则上与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单独编班。培训费用不得高于同类项目向其他社会学员收取的费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和承训资格。
3.全区申报不超过2家,每家培训机构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同类项目的承训机构全市范围内不超过2家(具体承训机构由市局审批)。
三、承训机构和项目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向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5日,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含具备的条件、申请的理由、可承训的项目);
2.《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黄页》;
3.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证明材料;
5.法人身份证;
6.教学场所所有权证(租用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
7.设施设备清单;
8.师资名册(含姓名、文化程度、培训项目、职称等)及佐证材料;
9.管理人员名册;
10.教学管理制度;
11.申报项目的课程方案(需包含收费标准和依据、具体学时和授课内容安排);
12.有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的可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纸质版盖章、黄页附件电子版、纸质盖章PDF版,其中第3点需要提供原件现场核对,我局将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四、其他
入选的承训机构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时,不得向参训的退役士兵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杨杰,******
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