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农村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计〔2018〕32号)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街道马王******街道马王村供销社提升改造建设,总投资456040.20元,其中装饰装修工程220680.00元;******居民提供日用品销售服务,实现农副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并开展邮政快递等业务,壮大了集体经济组织实力。财政资金投入成本合理,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资金支出符合规定程序,提供的资料齐全、完整,符合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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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