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45.314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三之·五子”生态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期—文化展示中心、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交流中心及配套附属工程配电房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 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38322元;下浮率1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和电力部门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且工程质量必须经电力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2时30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荷花西路64-1(电话******953,小胡)处购买资料。
4.2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电话:******
联系人:饶工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北路109号12幢604
电话:******
联系人: 池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