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购1台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台智能身高体重称,共1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预算(元) |
1 | 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详见附表一 | 台 | 48500 | 1 | 48500 |
2 | 智能身高体重称 | 详见附表二 | 台 | 18000 | 1 | 18000 |
附表一:
★1.触摸屏,配合一键飞梭进行定位操作。双通道柜式一体机。
2.治疗功能:具备评估、治疗及训练三种功能。
★3.辅极小脑顶核电刺激功能,频率:23.81Hz、15.87Hz、15.87Hz、11.90Hz;辅极脉宽500μs±15%。
4.至少包含成人连续模式,儿童交替模式,手控触发脉冲模式,自动触发脉冲模式。
★5.设备内置电极放置和粘贴示意图,便于临床操作人员根据不同病症灵活选择。
★6.设备可记录患者详情信息,可新增、查询、删除、导出病历信息。
7.成人连续模式:输出电流:0~80mA,连续可调;脉冲宽度:100μs~400μ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脉冲频率:20Hz~100Hz。
8.具备儿童交替模式:输出电流:0~80mA,连续可调;脉冲宽度:100μs~400μs可调;脉冲间隔:100μs;脉冲频率:20Hz~100Hz ;
9.手控触发脉冲模式、自动触发脉冲模式:输出电流0~25mA,连续可调;脉冲宽度可调;脉冲间隔 1~5s可调;脉冲频率0.154Hz~0.985Hz。
10.具备评估模式:三角波和方波;输出电流:0~25mA;脉冲宽度:1000ms、500ms;脉冲间隔:5s;
11.治疗时间1~99分钟可调,步长≤1分钟。
12.连续工作时间≥8h。
★13、报名单位须附带单套设备配置清单,要求标明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附表二:
1、使用环境:+10℃~+40℃;20%RH~85%RH(无冷凝)。
2、身高测量范围: 70cm~200cm,分辨率0.1 cm,最大误差±0.5cm。
3、体重测量范围: 2kg~200kg,最大误差±0.1kg。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5、测量方式:手动﹑自动﹑遥控方式可选。
★6、双温度传感器,具有温度补偿功能。
7、检测参数:可检测身高、体重,可计算BMI、体表面积、男性超重百分比、女性超重百分比。
8、语音播报功能:可播报操作指导、注意事项、测量结果、异常提示,可对播报内容进行选择设置。
9、打印结果:可进行测量结果数值打印、条码打印、体重指数BMI参照表打印。
★10、离线保存测量结果:可保存 ≥2000例测量结果。
★11、可通过网线、WIFI等方式传输设备检测数据。
12、可外接扫码枪或读卡器。
★13、机身可升降。
14、免费提供软件升级
★15、报名单位须附带单套设备配置清单,要求标明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备注:1.以上标“★”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则取消报名资格。
2.非标“★”项,超过2项不满足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二、其他要求
1.******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报名表》上登记,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单位授权的销售人员授权书,授权书上附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时须提交一份胶装成册的报名文件。
2.报名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报名文件格式与要求可参照附件。
3.报名文件中应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此外,报名时还须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配置清单、彩页及报价单等。
4.报名产品若是医疗器械,经议价后议定单位所供产品应是其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下的******医院同意后,议定单位可提供延续后的最新注册证下的同型号产品。若非医疗器械,议定单位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供货时近三个月以内。
5.质保期:三年,整机全保。
6.******医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7.******医院将择期组织院内议价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
8.******医院以往使用情况、报名单位信誉、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名材料的齐全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议价结果。
9.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2025年6月12******医院北门西侧人行道路北,百家汇胡同内向北走50米,路东院内办公楼(原工商所办公楼)四楼407室,联系人:张女士(******)。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报名单位******医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