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321-00076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对“车辆情况(车型、数量、单价、总价)”进行了补充,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办法”的6.3更正为“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下载重新上传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30日11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否则后果自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5、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街道龙山南路67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俞蔓(采购文件0421-******)(开评中标0421-******)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