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购买2025年至2026年物业管理考核服务。现我局拟参照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的方式和程序,并根据“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原则,向符合条件、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机构购买服务。
一、委托事项
开展辖区内物业项目(以住宅小区为准)两年的检查考核工作,预计检查次数296个次,其中2025年预计143个次,2026年预计153个次,合同每年一签。
二、预算指导价
单个物业项目最高控制不超过780元。
三、委托服务内容
1.印制和准备《翔安区物业服务项目实地检查表》检查记录表、检查要求等检查所需的表单资料;
2.组织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至少由内业、外业及设施设备各一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市级以上专家),在指定时间段对翔安区辖内对指定的项目开展物业服务实地检查,并督促整改反馈到位;
3.每次检查工作结束******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安排,协助其组织被检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专题通报会,通报检查情况,并协助进一步督办。
四、承接主体资格
承接主体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有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3.具备组建满足物业管理考核(星级评定)任务要求组织团队的能力;
4.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服从调度安排。
五、响应文件要求
1.承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
2.承接主体概况;
3.项目响应内容和报价;
4.其他相关材料(如信用报告等);
5.响应文件提交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承接主体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响应文件送达开始和截止日期、地点
请投标人于2025年5月23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809室。其他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标准
综合服务能力和价格。
八、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809室,联系人:小姚,联系电话:0592-******)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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