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600t硅酸铝纤维制品、350t硅酸铝纤维模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机关二院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600t硅酸铝纤维制品、350t硅酸铝纤维模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街道五爱村泉坝组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年产600t硅酸铝纤维制品、350t硅酸铝纤维模块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800m2。厂区内主要设置原材料区、碎浆区、搅拌区、烘干室,成品区、压力机区、带锯区、车床区、雕刻区、磨光区、切割焊接区等,主要生产设备为:4台真空泵、4个真空罐、4个搅拌池、1台电烘干炉、1台碎浆机、1台压力机、1台磨光机、1台带锯、1台雕刻机、1台车床、1台精密度锯、3台二氧化碳保护焊、2台可燃气切割机、2台等离子切割机、2台卷板机、1台叉车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硅酸铝纤维550t/a、变性淀粉22t/a、硅溶胶30t/a、硅酸铝纤维毯350t/a、钢板20t/a、网板1t/a、氧气150瓶/a、丙烷20瓶/a、二氧化碳200瓶/a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到文明施工、科学施工、注意“三废”治理、噪声防护和生态保护;施工作业废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排水设施排放,不得直排周边水体。项目施工物料、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及扬尘点应每日定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投料、雕刻、车床、磨光粉尘需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并由布袋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焊接粉尘须经集气罩收集并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颗粒物排放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确保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标准。 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方须优先选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开展基础减震等治理措施;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以免出现故障;加强厂界的绿化,加强运输车辆噪声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硅酸铝边角料、除尘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相关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储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措施,保证储存间处于阴凉状态;做好危废暂存间的防渗、防雨淋、防流失措施,规范设立标识标牌;制定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自行组织验收,并按照要求完成企业自行监测。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由湘潭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