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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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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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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800-01482

项目名称: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6-3号

中标(成交)金额:4,918,000(元)

评审总得分:93.9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C******云计算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营口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领域,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巡游出租、网络预约出租、机动车维修、公路路政、水运港口、客运场站等。建设内容涉及GIS地理信息引擎、数据融合共享平台、大数据中心、驾驶舱可视化、运行监测、安全管理、移动执法、企业服务等多个子系统,实现“人、车、户、场、站”全要素数字化监管。

服务要求:(1)于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针对本项目的软件系统设计开发、系统部署(基于市政务云)、数据接入等工作,并上线试运行。系统接入采集相关数据量须满足招标需求的各项数据要求。软件系统建设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 (2)系统试运行后,进行软件功能测试、等级保护测评以及密码应用符合性评估。 (3)项目验收前,对驻场服务人员的培训,派驻符合招标要求的驻场服务人员至指定地点提供驻场服务。 (4)项目验收前,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规格说明书》、《功能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部署手册》、《操作手册》等。 服务期内,除驻场服务外,中标人须提供对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故障处理技术支持服务,定期评估系统的性能,及时消除故障隐患,保障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一般性软件系统故障,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严重性软件系统故障,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如需到达现场,24小时内到达现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及数据接入并试运行;试运行期15个工作日完成整改;3年服务期内持续提供驻场技术服务.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旭亮、黄海、蓝滨、赵晓慧、李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智能交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执法队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doc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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