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暑期维修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7日
首次公示日期: | 2025年7月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7月7日 |
采购人名称: | ******幼儿园 |
采购人地址: | 沙坪坝区新体村141号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街道烈士墓五灵观100号(3527)第422号 |
经办人名称: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更正事项: | 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的“※四、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要求”中的第3条修改为: 3.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1供应商自行承诺成交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2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