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寨明清街北、永昌村部北等四地块项目立项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人******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羊寨明清街北、永昌村部北等四地块项目立项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羊寨明清街北、永昌村部北等四地块项目立项咨询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0万元。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5万元)。
4、采购需求:羊寨明清街北、永昌村部北等四地块项目立项咨询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项目立项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申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节能评估、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及申请核准报告等文件的编写及其相应服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取得有效报告或政府部门批复。
6.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号 |
地块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一标段 |
羊寨明清街北地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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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村部北地块 |
|||
二标段 |
羊寨三二九省道北地块一 |
5 |
|
羊寨三二九省道北地块二 |
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且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第一顺序为一标段,第二顺序为二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标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服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取得有效报告或政府部门批复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 ;
招标文件发售: 阜宁县阜城东大街506号一楼 ,****** (微信同步),标书工本费200元/份 ;
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之前,投标地点: 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10#219室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 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10#219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标段(现金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
6.2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服务文件相关条款。
6.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在乙方提供有效报告文件或政府部门批复、完成本标的全部工作和提供与合同书等额的税务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天津路城南大厦B座17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址:阜宁县阜城东大街506号一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