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总队机关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JBY-[CS]******
截止时间:2025-08-01 15:00:00
如需下载标书,请先登录项目概况
总队机关食堂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CS]******
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99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9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399.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总队机关食堂改造项目 |
1项 |
539950.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③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所属单位为准。
3.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列明的“建筑业”。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属于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方式:******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采购文件款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磋商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邮件发送后联系电话0591-******转802、联系人阮女士,待报名材料核对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开具发票事宜:
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获取采购文件或交纳成交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2、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附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份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成交人签订合同后还需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代理机构退回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3、关于供应商名称: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采购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附1: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专户) |
******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东二环支行(若无法查到可选晋安支行) |
|
银行账号:******8974 |
|
特别提示: 1.请报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切勿错汇至“获取采购文件及代理服务费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报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
交费账户(获取采购文件、交纳服务费) |
******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
|
银行账号:************0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消防总队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鹅峰村鹅峰路325号
联系方式:瞿助理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HOU 3号楼7层
联系方式:郑韶钦 刘颖 林海清0591-******、******转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刘颖 林海清
电 话: 0591-******、******转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