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三期建设项目(岳家湖校区)一阶段二标段智能化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学校三期建设项目(岳家湖校区)一阶段二标段智能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FY2025GC008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4月30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投标人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更改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59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 元)更改为:最高投标限价******.14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 元)。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03139元(大写:壹拾万零叁仟壹佰叁拾玖元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8******有限公司和监督的审核单位共同收取)更改为: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02463元(大写:壹拾万零贰仟肆佰陆拾叁元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 ******有限公司和监督的审核单位共同收取))4、更改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以及最新的设备清单已重新上传,详见此次答疑澄清修改公告附件。5、各投标单位提出的答疑、异议回复详见答疑澄清公告附件。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