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 9时00分
现更正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05 日 9时00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现更正为: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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