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10:00开始在中拍平台(******/)在线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张家瀛村辖区内杨家塔村原化工厂东南侧的场地3年租赁权,面积约920㎡,场地内房屋已拆除。起拍年租金:6.9万元/年,拍卖保证金:5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下午4:00止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请提前联系本公司预约。
四、保证金缴纳及竞买登记:
1、竞买人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4:00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同时对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
2、竞买人于******************银行收款凭证,******。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者将无法通过审核。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特别提示:
1、标的目前有承租人,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参加拍卖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限:3年,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无免租期。
3、拍卖成交后,租金开具宁波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不提供发票,承租人如需发票,所有税费由承租人承担;
4、起拍租金仅为所属现状范围内场地,不含地上设施设备;
******消防、城管、环保等部门的限制和业主方整体规划要求,是否符合要求请自行向各政府职能部门及业主方确认,因不符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业主方要求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或经济合作社改革需要资产出售或政策因素或相关部门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须终止合同,委托人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费用。竞买人在拍卖时须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7、不接受联合体竞拍,未经业主方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
六、 咨询电话: 0574-****** ******(工作日9:00-17:00)
七、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750号
未尽事宜详见发布于中拍平台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