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农产品电商直播产业园项目
已由
******委员会
以大开发备字{2025}38号批准,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大名县农产品电商直播产业园项目2.1.2建设地点:大名县境内******服务中心8000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施工。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500:00:00至 2025-07-2123:59: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04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