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项目 | ****** | ****** |
本次工作范围为河南省全域,包括郑州市(含航空港区)、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17个省辖市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总面积16.5万km2。
5.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价现状供用水水平,分析规划水平年可供水量,甄别用户不同层次需水,提出区域供需总量平衡建议等。完成《河南省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报告。
5.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5.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并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查。
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2 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河南)”(******/)。
3.3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内容、日期、时效等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为准。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
4.最后磋商报价(也称二次报价)通知信息以市场主体系统右上角系统提醒——开标提醒的推送时间为准!系统自评委点击发送最后磋商报价(也称二次报价)通知时开始计时,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磋商报价(也称二次报价)。评委点击发送最后磋商报价(也称二次报价)通知后,系统同时会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信息,手机短信提醒可能因运营商网络问题造成延误。无论收到手机短信提醒与否,均不作为最后磋商报价(也称二次报价)开始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