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6号)、《关于南通市临时用地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2〕94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 |
土地坐落 |
批准文号 |
批准面积 (公顷) |
使用期限 |
1 |
******有限公司 |
南通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一期配套工程 |
崇川区秦西社区四组、五组、二十五组、村集体 |
通自然资规崇临〔2025〕14号 |
0.8908 |
2028年4月30日 |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