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2025-2027年南通市濠河景区标识系统维保及广告宣传制作项目组织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2025-2027年南通市濠河景区标识系统维保及广告宣传制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总预算约为人民币37万元,每年约12.2万元,其中标识系统维保费用约4.2万元/年;广告宣传制作费约8万元/年(具体费用以实际需求数量、成交价格计算为准)。
三、最高限价:报价1:标识系统维保费用最高限价为4.2万元/年;报价2:广告宣传制作费最高单价限价为第三章项目需求中广告宣传制作清单中的最高单价限价。
本项目分两部分报价,均以下浮率报价。报价1:标识系统维保的报价在每年4.2万元的基础上下浮报价;报价2 :广告宣传制作的报价参照第三章项目需求中广告宣传制作清单中的最高单价限价整体下浮报价。
两个报价均设置0%≤下浮率<100%的范围作为招标控制价下浮率区间,可两个投标报价下浮率相同,也可以分别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其他报价,其他报价均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及预算审批情况,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项目预算调整,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或重新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
特别提醒: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仍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人民政府网 (******)→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5年06月05日14时00分。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601开标室,如
有变动另行通知。九、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14时00分。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601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采购活动模式:现场参与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办公室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西路物华大厦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幢601室
联系人:单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