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荷花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0.5.2双方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及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现进行以下变更:
原:(2)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及概算编制后,且初步设计经批复、概算经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相关资料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概算审定设计费金额的80%后暂停支付;
现:(2)设计人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及概算编制后,且初步设计经批复、概算经高州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相关资料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概算审定初步设计费金额的80%;待项目总承包招标、完成设计成果文件及技术交底后,支付至初步设计费的 95%。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人民政府
202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