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福鼎市敏灶湾至里山湾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资源局,电话:0593-******,传真:0593-******。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海域使用申请人:福鼎市土地储备中心
******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福鼎市敏灶湾至里山湾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资源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