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西乡塘区盛达装备产业制造基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南宁市西乡塘区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2-450107-04-01-710111(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 万元 0.0% 私有资金:5628.89万元 1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 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 万元 0.0% 财政资金:0万元 0.0% 其他:0.0 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15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751.17㎡(约37.12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及地面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
本项目概算价:5628.89万元(设计费:112.55万元;建安费:5516.3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548天(日历天)。
2.2.1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在项目施工场地现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规范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施工场地现状和招标要求(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绿色建筑等)、施工、采购(除项目建设单位另有规定外)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方清运(如有)、土方换填、基坑支护(如有)、建筑(含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含红线外给排水接入)、电气(包含高低压配电)、通风、智能监控、道闸、玻璃幕墙******消防、人防、节能、绿建、景观绿化、防雷等工程正常运行所需全部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如场地平整(如有)、土方换填、基坑支护(如有)、可预见的地基处理及建设红线外的正式和临时供水、电(含设计)、高压供电(含设计)、三通一平工程、总平管网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应设备采购与安装(除发包人另有规定外),如电梯、发电机(如有)、充电桩(如有)等。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品牌及型号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3.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壹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 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2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网)发布。
8.监督部门及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
******
9.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锋路51号亿鼎中心12层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
邮编: | 530000 | 邮编: | 530000 |
联系人: | 覃丽杰 | 联系人: | 宋欣欣 |
电话: | ****** | 电话: | 0771-****** |
传真: |
| 传真: | 0771-******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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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