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街道托寨村、垛寨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采购人******办事处托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街道托寨村、垛寨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2.2 项目编号:SDLY-2025-CS-007
2.3 项目概况:托寨村位于风光秀丽的白云湖北岸,东临张郑路,北邻国道308,西邻小清河港口,地理位置非常优越。全村现有农户280户、1170人,建档立卡脱贫户13户18人,耕地面积2900亩。
******街道西北方向,省道321公路沿线,现有村民526户、2026人。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群众出行照明条件,现拟择优选择一家单位对两个村进行太阳能路灯安装。
2.4 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安装有杆太阳能路灯30盏,型号为锂电池40AH,电池板80W,80瓦LED灯,6米高杆,水泥钢筋底座50cm×50cm;无杆太阳能路灯100盏,型号为锂电池40AH,电池板80W,80瓦LED灯(托寨村:有杆30盏,无杆60盏,垛寨村:无杆40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2.5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控制价:110059.87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 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山东”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和登记
4.1现场报名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银行资信证明)、信用截图等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2邮件报名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银行资信证明)等资格要求证******有限公司邮箱sdlyxmglzxyxgs@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银行账号:************09)。
4.3资料文件售价:300元/份;
4.4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日08:30至17:30时。
4.5******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区山泉南路东首A06沿街房)购买纸质资料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6.1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2开启地点:******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章丘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办事处托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孙庆新书记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