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沤江镇草堂村便民桥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180万元(最终以财评文件为准)。
(四)项目内容:新建位于草堂村桂东一中扩建区后门至一建小区便民桥一座,长约20米,宽约15米,桥梁及周边配套设施等(最终以预算图纸及财评文件为准)。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招标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5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