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民政局购买民政服务站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茶陵县民政局购买民政服务站项目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 株茶财采计〔2025〕000111
采购人(全称): 茶陵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
所在地址:茶陵县公园路2号
法人代表:欧阳海艳
供应商(全称): ******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所在地址:******医院内
法人代表:龙辉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茶陵县民政局购买民政服务站服务采购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年
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零叁佰贰拾柒元整 (具体支付明细见附件1:茶陵县民政局购买民政服务站项目支出预算表)。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茶陵县民政局购买民政服务站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一年。第一年服务期限于2025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6月30日终止。第一年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合同,并停止拨付剩余资金。
2.履行合同的方式: 具体见本合同第五、第六项内容。
四、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 茶陵县民政局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采用按月申报,以季度考核、年度综合评估为拨付依据,如季度考核为合格,支付本季度全额服务费用;如季度考核为不合格,支付本季度全额服务费的90%。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合同,并停止拨付剩余资金。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等额税务发票,如乙方未开具等额税务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服务内容
以“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为主题,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发挥民政社工贴近基层一线、具有专业方法、善于整合资源的优势,组织民政服务站点和驻站社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主题服务。聚焦社会救助对象、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重点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活动,持续提升民政服务站的服务水平和品牌形象。
******街道)民政服务站具体服务内容: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及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动态管理,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危机介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残疾人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等相关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危机介入、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服务。
3、老年人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高龄空巢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空巢留守老人群体的政策宣传、数据摸底、安全提醒等工作,为特殊老年人群提供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服务。
4、儿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排查、登记建档、政策宣传、关爱服务等工作。配合进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性儿童的家庭随访;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服务;对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5、公益慈善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设立、发展村(社区)慈善基金,引导建立村(社区)公益空间,壮大民政领域志愿者队伍,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地名公共服务、移风易俗等民政业务服务。
6、其他相关民政服务。服从民政局安排的各项民政领域社会事务工作。
(二)县民政服务总站工作内容:
******街道)服务站、开展专业化服务,并推动县域社会工作体系建设;
******街道)三方工作关系,具体负责对各服务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业务培训和督导评估,及服务站宣传推广、服务站项目资金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好县民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安排工作的落实跟进。
六、服务要求、质量和量化指标
******街道)民政服务站服务要求(年度指标)
(1)服务质量要求: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区域内服务对象的共性需求及个性需求,了解区域内资源,形成调研报告,开展相应服务;后期持续进行需求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调整、发展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在已有服务的基础上优先服务重点群体(如:困境中的个人及家庭),积极发展主流社会群体的力量,扩大服务覆盖面,整合、扩展镇街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开展服务。
(2)直接服务工时量要求:每名社工合同期内服务工时量不少于1800小时,包含督导、培训、会议等。
(3)服务方式及数量要求:服务站重点围绕民政“五大服务”,依托服务站点开展政策宣传、走访摸排、分类管理、需求分析、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及时完成民政领域安排的其他相关事务,并要求每位驻站社工合同期内完成专业服务指标(个案、小组、社区活动、调查研究等)共13项以上,可根据镇街实际情况具体指标设计。其中,个案3个以上;小组3个以上,围绕“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为主题,为“困残老小”群体,策划开展100-300人次村(社区)大型公益活动1场,20-50人村(社区)次小型公益活动4场。
2、县民政服务总站服务要求(年度指标)
(1)工作要求:
县民政服务总站开展服务站项目的日常监测;收集季度工作简报、末期工作报告;周期内组织全县16个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4次,每季度督导1-2次;制定季度考核细则、开展项目期末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开展服务站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形成各标段财务审计报告;分别向省、市、县三级媒体或专报、专栏进行推介,每级至少有一次报道;协助推进县民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2)服务时间要求:合同期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800小时。
(3)县民政服务总站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周期内,中标机构需在项目所在地长驻不少于1名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日常工作(持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体服务量化指标见附件:2)
七、项目管理要求
1.设立1个社工总站,并配备6-8名工作人员,在16******街道)设服务******街道)服务站配备社工1-2人;督促承接机构按法律规定要求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将其个人档案名单报县民政局1份备案。
2.乙方招聘及录用工作人员的标准应按照甲方要求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管。
3.乙方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4.乙方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
5.乙方加强人员制度管理及工作考核,每季度末定期向县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服务验收要求
1.由县民政局委派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有关评估方案内容具体以省民政厅公布为准),如季度考核为合格,支付本季度全额服务费用;如季度考核为不合格,支付本季度全额服务费的 90%。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合同,并停止拨付剩余资金。
2.乙方需保留服务痕迹资料。
3.服务******街道)服务站点按本合同第六项“服务内容及评估量化指标”的工作,进行各类工作资料归档。
4.按要求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按逾期未付款项部分计算,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
3.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返还项目款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任何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涉及各服务站工作人员劳动争议纠纷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或依法解决,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涉及各服务站工作人员劳动争议纠纷造成甲方被申请仲裁、诉讼、信访等,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3%的违约金。
十二、债权转让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乙方享有的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十三、合同变更
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对本合同内容做任何实质性变更。订立补充合同不得与原合同发生冲突。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6.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五、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服务期限于2025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6月30日终止。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合同订立地点:
茶陵县民政局购买民政服务站项目支出预算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