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日我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大庆市大同生态环境局 邮 编: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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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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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福路南侧、东干线东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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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浩宇食品二期工程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四村同福路北侧、同心街东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202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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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源作业区3#、4#直接炉油改气工程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 |
******有限责任公司大庆输油气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12.2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大庆市大同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