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骨灰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二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工程情况,我们发出第2号补遗书。列明招标文件中需补正和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总体设计方案做出修改:
原为:
第一档次: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对项目所在地的现场条件了解全面,调查资料掌握充分。对建筑现状、结构类型、现有设施设备、使用功能需求等提供详细的检测鉴定报告分析。准确识别结构安全性(如抗震能力不足、构件承载力不够)、使用功能性(如空间布局不合理、设施陈旧)、建筑美观性等核心问题,诊断结论与项目需求高度契合。提交的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编排清晰有序。有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及建议,能切实降低成本提高价值,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方法可行的得17-22分;
修改为:
第一档次: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对项目所在地的现场条件了解全面,调查资料充分。对建筑场地现状、建筑使用功能及外观等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使新建建筑风格与场地原有建筑风格高度契合。提交的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编排清晰有序。有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及建议,能切实降低成本提高价值,控制措施科学、合理、方法可行的得17-22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七)施工机械设备174页”与“(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重复,删除(七)施工机械设备174页表格
(三)本次补遗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已不足15日,现将项目开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7日08时30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澄清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日期靠后的澄清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石屏县民政局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13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湖滨路佳园小区
联系人:罗工
电 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