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7.89 ******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LGCG******05)(下简称“原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现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就原合同的清扫保洁面积和爱卫消杀面积及合同金额调整达成如下协议: 一、核减事项 (一)清扫保洁 1.甘李路,一级道路,涉及道路面积8605㎡,单价 23.05元/㎡/年;涉及绿地面积2047.34㎡,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205019.5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2.甘李三路,二级道路,涉及道路面积3258.64㎡,单价 17.03元/㎡/年;涉及绿地面积883.45㎡,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8374.6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3.坂李大道,一级道路,涉及道路面积945.91㎡,单价 23.05元/㎡/年;涉及绿地面积152.74㎡,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22301.16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4.龙岗大道,一级道路,涉及道路面积2469.23㎡,单价 23.05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6915.75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5.国芬路,三级道路,涉及道路面积438.98㎡,单价 11.90元/㎡/年;涉及绿地面积32.3㎡,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361.46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二)爱卫消杀 1.甘李路,涉及人行道面积2952.23㎡,绿化面积2047.34㎡,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4949.57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2.甘李三路,涉及人行道面积1035.45㎡,绿化面积883.45㎡,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1899.71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3.坂李大道,涉及绿化面积152.74㎡,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151.21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4.龙岗大道,涉及人行道面积865.95㎡,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857.29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5.国芬路,涉及人行道面积57.62㎡,绿化面积32.30㎡,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89.02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以上路段从8月13日开始核减,环卫清扫保洁核减金额为:347940.34元/年,爱卫消杀核减金额为:7946.81元/年,合计核减:355887.15元/年。 为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街道爱卫消杀统计表-人行道、绿化部分》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办事处 ******办事处 传真: ******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1: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2024(核减).pdf
附件2: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2024(核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