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多位潜在投标人咨询,现对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2******教育局拨付招标人食品食材采购款的12%******教育局拨付招标人食品食材采购款(不包括营养餐改善计划拨款)的12%”。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运营服务合同第一条中“本项目选址于张家界市永定区阳湖坪工业园冷链物流仓库”修改为“本项目选址于张家界市永定区二家河军粮供应站”。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运营服务合同第四条1.2中“上述食品食材采购款的 %为乙方的服务费”修改为“上述食品食材采购款(不包括营养餐改善计划拨款)的 %为乙方的服务费”。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投标人”修改为“中标人”。
五、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函中******教育局拨付招标人食品食材采购款(不包括营养餐改善计划拨款)”。
六、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费用清单中******教育局拨付招标人的食品食材采购款,投标人应得服务费=食品食材采购款*******教育局拨付招标人的食品食材采购款(不包括营养餐改善计划拨款),投标人应得服务费=食品食材采购款(不包括营养餐改善计划拨款)*报价费率”。
七、营养餐改善计划拨款为5元/人.天,约占******教育局拨付招标人食品食材采购款的12%,该拨款不作为中标人服务费计算的基数。
八、本次招标运营服务范围涵盖张家界市永定区及下辖23******学校2024年春基本情况登记表》。
九、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的食品食材供应商的遴选入围由招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的规定发布食品食材采购清单。
十、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的食品食材按单品进行采购,每两周一个周期,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
十一、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的食品食材采购在线上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自动撮合交易,人工不能干涉。
十二、永定区食品安全追溯大数据平台及食品集中采购配送中心的信息管理平台由招标人负责建设和管理,中标人必须应用该信息管理平台开展运营服务。
十三、中标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对采购的食品食材进行三级质检:一级质检(入库验收)、二级质检(分拣前检验)、三级质检(配送前抽检)。
十四、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仔细测算完成服务所需的费用成本,谨慎报价。本次招标报价评审警戒线为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80%,投标人预计自身报价可能低于成本警戒线时,应提前准备书面说明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因本次澄清通知影响了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由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顺延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9:00,请投标人知悉!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