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充电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充电设施采购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充电设施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采购23台柔性充电堆,107台终端(7台480KW柔性充电堆配套19台终端、3台960KW柔性充电堆配套15台终端、7台1120KW柔性充电堆配套37台终端、1台1200KW柔性充电堆配套6台终端、5台1440KW柔性充电堆配套30台终端,及配合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30日历天。
2.4质保期:不少于3年(自每批次充电桩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2.5最高投标限价: 46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时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货物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已参与则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2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8.3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8.4投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推荐品牌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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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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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模块 |
英飞源、永联、优优绿能、通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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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推荐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用于本项目投标。
注:招标人同意书原件放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和商务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
5.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5.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5.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6号楼2楼)
6.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需准备以下资料(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为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6.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6号楼2楼。
8.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
(6)相关承诺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
(7)信用中国查询(开标现场查询)
注:按上述要求提供,若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金海财富中心A座12楼
联 系 人:卞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6号楼2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