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溆浦县让家溪国有林场2025年第三批森林可持续资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2-01
采购合同编号: 溆财采计(2025)212
采购人(全称): 湖南省溆浦县让家溪国有林场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溆浦县让家溪国有林场2025年第三批森林可持续资金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5)2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项目经理:韩志南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有限公司 | 湖南省溆浦县让家溪国有林场2025年第三批森林可持续资金建设项目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 | 1 | 项 | / | ******.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 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 ;
履行期限: 6个月 ;
地点: 溆浦县让家溪国有林场让家溪工区的12-17号小班、大流洪工区的 3、4和 6-9 号小班、圣人山工区的 10、11号小班、夜珠溪工区的 18 号小班、冬瓜岭工区的 1:2、5 号小班。 ;
方式: 按合同约定 。
4.付款: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玖仟捌佰元(¥******元)
2.******林业局项目办和甲方牵头整理资料统一进行报帐,并将报账资金衔接到位及时支付给乙方。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三 份,采购人执 一 份,供应商执 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11月 30日
合同订立地点: 溆浦县让家溪国有林场
9.合同主体
甲 方:湖南省溆浦县让家溪国有林场 | 乙 方:******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刘登科 |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 传 真:/ |
地 址:溆浦县 |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1#楼18层办公A室 |
******银行:/ | ******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 |
帐 号:/ | 帐 号:************ |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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