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2025HYCGJ033
二、项目名称:怀远县2025年X107芡南路(万福-余夏段)安防设施隐患处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399号南岗科技园306室-211号
成交金额:66.58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6.5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怀远县2025年X107芡南路(万福-余夏段)安防设施隐患处置工程 施工范围:怀远县2025年X107芡南路(万福-余夏段)安防设施隐患处置工程,本项目位于怀远县万福镇境内,道路里程约11.773km,隐患类型包括临沟临塘路段、集镇、村庄路段,平面交叉口路口等类型,计划施工的安防设施包括:波形梁护栏、交通标志牌、交通标线、警示桩、道口桩等。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陶旋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5703 |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喜梅(组长)、陈文报、帖金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收费为伍仟柒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蚌埠市怀远县怀唐路4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明珠路 35 号永昌国际大厦 C 号楼十七层1707-1710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林程(采购人代表)、刘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