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规定,现对江与城A区---2#楼、3#楼、6#楼、9#楼、南大门、北大门及A区二、三期地下室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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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设规模 | 日期 | 备注 |
| 1 | ******有限公司 | 江与城A区---2#楼、3#楼、6#楼、9#楼、南大门、北大门及A区二、三期地下室 | 建瓯市放生池片区A地块 | 建字第************ | 1、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5186.18平方米,总建设规模106698.5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2542.24平方米(含2#楼店面578.71平方米、商场587.40平方米、物业用房344.61平方米、住宅8960.94平方米,3#楼店面743.35平方米、配电房198.58平方米、商业1147.35平方米、物业用房614.65平方米、住宅19067.88平方米,6#楼未成年人活动中心223.50平方米、住宅28926.08平方米,9#楼配电间264.09平方米、有限电视机房16.03平方米、通信机房30.82平方米、一层商业993.10平方米、二层商业1742.90平方米、住宅28064.30平方米,北大门门卫18.63平方米,南大门门卫19.32平方米),不计容14156.31平方米(含2#地下室楼梯13.89平方米、地下室进风井及排烟井10.22平方米,3#楼地下室非机动车道90.25平方米、地下室梯15.29平方米、地下室排烟井送风井20.23平方米,6#地下室梯17.16平方米、地下室排烟井3.00平方米、一层架空489.75平方米,9#地下室梯42.44平方米、地下室门廊2.75平方米、进风井排烟井14.89平方米,二期地下室一层8052.15平方米、2#地下室夹层1064.03平方米、9#地下室夹层1078.63平方米,三期地下室负一层1630.31平方米、3#地下室夹层1611.32平方米)2、该项目2#楼建筑占地870.04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20层地下2层裙楼1层、建筑结构框剪,3#楼建筑占地1509.5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24层地下2层裙楼2层、建筑结构框剪,6#楼建筑占地913.8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3层地下1层、建筑结构框剪,9#楼建筑占地1662.4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3层地下1层裙楼2层、建筑结构框剪,北大门占地124.05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结构框架,南大门占地106.38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结构框架。3、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06698.55平方米。 | 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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