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长岭盛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中广核长岭盛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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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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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长岭盛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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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太平山镇、三县堡乡、永久镇 |
******有限公司富风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太平山镇、三县堡乡、永久镇,总占地面积543098m2,新建20台单机容量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配套建设箱变、19km检修道路、139.018km35kV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依托同期拟建的中广核长岭富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接入系统。项目总投资9084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
1.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覆盖蓬布、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pH调节后,上清液回用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肥料。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消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置;沉淀泥浆压滤后随场地平整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箱变维修废油、风机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中广核长岭富风20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危废暂存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状态下主变压器事故油排入升压站新建的事故油池临时贮存,箱变事故废油暂存于配套设置的事故油池内临时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 5.箱变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管控,采用混凝土砼基础,收缩缝均采用玻纤布 沥青;防渗采用沥青底漆-沥青-玻璃布-沥青-玻璃布-沥青-玻璃布-沥青-聚氯乙烯工业膜,涂层厚度不小于5.5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cm/s。 6.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永久占地90913m2、临时占地452185m2不得超出批复范围。施工前剥离表土并单独堆放、苫盖防护,剥离表土全部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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