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海口海关缉私局情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比选已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缉私局情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比选;
******消防改造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自下达开工令起35个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级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03元;
(六)质保期:验收合格当天起计算,质保期2年;
(七)施工地点:海口海关缉私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9号)。
(八)现场踏勘:报名截止次日9:00至12:00,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海口海关缉私局,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9号),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踏勘(供应商需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参加)。采购人对踏勘现场的描述仅作参考,供应商需自行核实现场实际情况,踏勘结果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条件。供应商因未参加踏勘或踏勘不充分导致的报价偏差、施工冲突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但采购人不得因供应商未参与踏勘拒绝其投标。(踏勘联络人:谭工,电话:0898-******)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等相关规定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五)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关家属院8号楼2楼208房);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执行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向报名单位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关家属院8号楼2楼208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
联系人:蒙先生、洪女士;
电话:0898-******、******;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
海口海关缉私局情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比选已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缉私局情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比选;
******消防改造等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自下达开工令起35个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级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03元;
(六)质保期:验收合格当天起计算,质保期2年;
(七)施工地点:海口海关缉私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9号)。
(八)现场踏勘:报名截止次日9:00至12:00,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海口海关缉私局,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9号),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踏勘(供应商需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参加)。采购人对踏勘现场的描述仅作参考,供应商需自行核实现场实际情况,踏勘结果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条件。供应商因未参加踏勘或踏勘不充分导致的报价偏差、施工冲突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但采购人不得因供应商未参与踏勘拒绝其投标。(踏勘联络人:谭工,电话:0898-******)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等相关规定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五)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关家属院8号楼2楼208房);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执行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向报名单位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关家属院8号楼2楼208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
联系人:蒙先生、洪女士;
电话:0898-******、******;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