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一社区)陆基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规定,现将《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一社区)陆基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一社区)陆基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南侧陆域养殖区,地理坐标为N18°29′10.242″,E108°45′34.447″。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取、排水口和透水构筑物。项目申请用海面积1.1835公顷,其中海底电缆管道申请用海面积为0.6804公顷,取排水口申请用海面积为0.5031公顷,用海期限为15年。建设内容包括取排水工程(含海水取水、尾水排放)、取水陆域配套工程(取水泵站、滤池、清水池、设备用房等)、尾水处理工程(尾水处理区)。海水取水工程含16.30x11.80x9.90m箱式取水头部1座;海域顶管段DN1800取水管247米;陆地顶管段DN1800取水管340米。取水陆域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452万平方米(21.78亩),含取水泵站、滤池、管理用房等。尾水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14万平方米(47.09亩),布置沉淀池、曝气增氧池、生态净化池、污泥收集池、综合管理用房。尾水排放工程陆域开挖段DN1500尾水管112米。
三、用海申请人: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信函、投件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建设局
联系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东路1号
联系电话:******
附件: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一社区)陆基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