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招标编号:E************001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的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现更正为: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的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02-01至2025-04-30社保缴纳凭证。现更正为: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03-01至2025-05-31社保缴纳凭证。
3、原招标公告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至2025年06月06日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9095/y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更正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至2025年06月23日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9095/y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0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更正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中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06-05 12:00。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06-20 12:00
4.4、原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现更正为******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E************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