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节能型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金属制品加工及环保水性漆生产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节能型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金属制品加工及环保水性漆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工业园月恒街3500-22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14日-2025年08月08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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