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5南浔电影生活季”活动策划及实施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250万元
四、采用单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推动南浔文旅与影视产业联动发展,拟举办“2025南浔电影生活季”活动,以电影为媒介,通过电影史、在地性、科技性三者的融合,打造一场沉浸式电影文化盛宴,展示江南文化在南浔的具象化表达,推动“水晶晶 最江南”城市品牌IP升级,打造世界级文旅影视融合标杆。
此次活动聚集南浔本地文旅资源,融合水乡特色文化,突出“电影 文旅 科技”融合,以轻量化、可持续的运营模式,围绕南浔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促成南浔影视产业基底发展,将南浔元素更多融入活动中,确保形成长远效益。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矩阵传播,持续吸引影视资源入浔,加速南浔影视产业发展,吸引更多影视制作、文创企业落户,形成产业集群,结合影视 文旅 科技的“文旅融合标杆”,推动南浔古镇从传统观光游向深度文化游转型。
******有限公司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称为“总台”)央视频平台唯一的运营公司,可负责总台的所有******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总台唯一运营公司,在服务专业性和媒体权威性上均具有不可替代性。
******有限公司是唯一能承担“2025南浔电影生活季”活动策划及实施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专家论证小组成员根据《湖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一)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六、论证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丁媛 | 吴兴区审计局 |
2 | 褚悦 | 南太湖新区审计局 |
3 | 付浴川 | 湖州经开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宁 电 话:******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香山路666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付军 电 话:0572-******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香山路666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华 电 话:******
地址:湖州市镭宝大厦14楼17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