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202511SZ-******1
一、招标概况
<崇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二次)>于 <2025年11月1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02日>在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阳开标二室>开标,并于 <2025年12月02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 | <42%> | <37%> | <36%> | |
| 质量(如有)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15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秦晓梅> | <刘小婷> | <刘强> |
| 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证书编号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03日>至 <2025年12月0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211号> 联系人:<尧蓉>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文昌大道大集天成小区101/102> 联系人:<卢靖宇>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住建大厦9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