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有限公司对大余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现将《大余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余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2)项目地址: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花园村环城路南侧、海明路东侧。
(3)基本情况:位于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花园村环城路南侧、海明路东侧。地块中心位置为E114°22′0.414″,N25°25′8.084″,占地面积为10153.47平方米。本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现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地块未进行任何工业生产性活动。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大余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10153.47平方米。本次场地环境调查的阶段为第一阶段调查,通过收集场地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种类、污染途径、污染区域,再经过现场踏勘进行污染识别(根据收集的资料和人员访谈初步判断污染区域并进行现场走访踏勘)。最后对地块基础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结论
大余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用地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未发现内部可能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周围相邻区域也无工业生产活动,无污染源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