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和鼓励研发机构加大投入开展科技攻关,根据《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佛山市研发机构自主立项项目认定为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工作指引(2025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现就组织相关研发机构开展2025年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项目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批次申报认定对象为获得2024年动态评估优秀的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1)、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2)和佛山市重点实验室(非人才类)(详见附件3)。
二、认定方式
研发机构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科研组织情况,择优推荐基础条件良好、技术路线可行、成果效益突出的自主科研攻关项目。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企业类研发机构”),自主项目采用事前备案,事后认定方式(即项目验收后进行认定);其他研发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科研院校等组建的研发机构)自主项目采用事前备案,事前或事后认定两种方式(即项目在研或验收后均可进行认定)。
三、项目事前备案程序
(一)报送要求。研发机构围绕建设目标、研究方向,凝练攻关任务,确定拟开展的自主攻关项目(项目为2024年以来在研或已结题验收的项目),填写项目事前备案书(详见附件5),线下报送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2025年12月22日下午17点前截止,逾期备案不再受理。
(二)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相关机构报送的事前备案书,汇总并形成一份项目清单(盖章),连同所有事前备案书一并报送至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2025年12月29日下午17点前截止。
四、项目认定申报程序
项目认定均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本次均为事前认定,申报对象为非企业类研发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科研院校等组建的研发机构。
(一)认定申报要求
************委员会或主任办公会审定后报送,申报项目应为2024年以来在研或验收结题的项目。
(二)网上申报流程
1.注册
申报单位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扶持通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新增申报人不再由单位管理员分配账号,需自行注册账号。新增申报人需要在法人登录页面,通过单位信息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账号注册。新增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请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使用帮助”中“新手指南”。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咨询。
2.申报
申报单位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扶持通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搜索"2025年佛山市重点领域自主攻关项目"→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内部审核
各单位的项目申报员申报提交后,由企业单位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企业单位管理员账号申报无需此流程)
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项目认定申报书、上传相关文件资料,项目负责人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研发机构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请认定的项目进行材料审查,于2026年1月23日下午17点前系统提交。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1月30日下午17点前通过系统推荐给市科技局。
(三)申报认定材料要求
1.佛山市重点领域自主攻关项目认定申报书(系统填写)
2.研发机构批准立项文件材料;
3.项目合同(任务)书复印件(盖章);
4.项目负责人全职工作证明材料(需提供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及社保清单等);
5.项目验收通过文件材料;
6.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如有技术报告可一并提交);
7.相关科研成果(科研数据、技术资料、专利、论文等);
8.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参照扶持通附件);
9.成果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10.科研诚信承诺函(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签字确认);
11.研发机构的相关内控文件,包括项目管理文件、项目资金管理文件等;
12.其他相关材料(如涉及人类******委员会的审核证明等);
13.项目验收备案书。
以上第5-9项材料申报事前认定时无需提交,但验收备案时需与第13项验收备案书一并提交。
(四)组织认定评审
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对系统提交认定申请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打印纸质材料(项目认定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区科技主管部门,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送至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报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评审通过后,发文通报认定项目清单。
五、相关要求
(一)企业类研发机构申报认定项目应为事前备案项目,其中重点实验室可申请备案项目不超过3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申请备案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已备案项目不做变更,如确需变更,应重新备案,且已备案项目自动撤销。
(二)非企业类研发机构申报事前认定的在研项目需在认定后3年内完成验收备案,未能完成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单个项目投入经费不低于5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基础条件建设费用)。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 ******;
项目申报及业务咨询:佛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人,司娜,******;严国俊,******;地址:禅城区江湾三路12号东鹏综合楼七楼709室;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人:陈锡明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政府大院808室;
******街道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201;
******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5楼;
******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4楼;
******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6B;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附件1:2024年度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优秀名单.et
附件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3〕34号).pdf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