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铜绿山片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一期)
第1号补遗书
项目编号:HBDY-202511FJ-******1
各投标人:
根据“大冶市铜绿山片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一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1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
1、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09日23时59分59秒。
2、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修改为:31300万元。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建安工程费和设计费修改为:“1、建安工程费金额[根据******0*(1-投标下浮率)计算人民币金额]填写建安工程费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设计费金额以投资额31300万元为计费基数,设计基本收费:******.00元,投标人[根据*******(1-投标下浮率)计算人民币金额]填写设计费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本项目资格要求中设计资质修改为:具备①或② 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具备)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接过一项①或②或③业绩:①工程合同额在3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承接),②工程合同额在3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③项目投资额在3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认定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设计项目金额认定以项目总投资额为准。)
6、招标文件P69页、P171页,工程内容及规模与工程承包范围不一致,请明确:具体工程内容及规模以及相应承包范围?与P1建设规模、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内容要求也不一致,请提供相应实施内容的红线范围及具体实施内容。
答:以招标公告中的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附件提供的PDF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附件地形图泉塘村地块内具体包含哪些实施内容?
答:指定泉塘村样板区红线范围内改造包括业态提升房屋立面改造,围墙改造道路改造提升,公共设施配套工程提升等。
8、P70页总工期550天与P8页总工期1095天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为准?
答:总工期为1095天。
9、第三章评标办法章节评分因素(P51、P52)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的目录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编制是否以第三章评标办法章节评分因素为准,不参考第七章。
答:以第三章评标办法章节评分因素为准,不参考第七章。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