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蓄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jy2025-11-28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蓄电池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2v/500ah、12v/100ah、12v/65ah蓄电池(含电池架、连接线),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数量:
******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5交货期:签订具体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6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30.256万元(含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招采1家供应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有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只允许投一个品牌。
3.2.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拒绝******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213室)
方式:******
采用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联系电话:0431-******),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视传媒电子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东行吉视传媒枢纽中心
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
联系人:刘妍秀
电话:0431-******
附件:
项目编号:jljy2025-11-28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公司蓄电池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2v/500ah、12v/100ah、12v/65ah蓄电池(含电池架、连接线),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数量:
| 机房 | 型号 | 数量(节) | 单价(元) 单价最高限价 |
| 前端 | 2v/500ah | 552 | 780 |
| 分前端 | 12v/100ah | 360 | 816 |
| 2v/500ah | 48 | 780 | |
| 乡镇 | 12v/65ah | 1040 | 520 |
2.5交货期:签订具体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6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30.256万元(含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招采1家供应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有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只允许投一个品牌。
3.2.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拒绝******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213室)
方式:******
采用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联系电话:0431-******),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税务局青年税务所)老杨蒲社区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视传媒电子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东行吉视传媒枢纽中心
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春街29号
联系人:刘妍秀
电话:04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