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有限公司残渣及轻物质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残渣及轻物质处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2日下午2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Q******
项目名称:残渣及轻物质处置项目
本项目预算为:最高限价336.5万元(其中轻物质预算为233.4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为77.8元/吨3万吨;残渣预算为103.1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为103.1元/吨 1万吨)
最高限价为:最高限价336.5万元(其中轻物质预算为233.4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为77.8元/吨3万吨;残渣预算为103.1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为103.1元/吨 1万吨)
采购需求:残渣及轻物质处置项目、数量1项、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轻物质处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轻物质处理量达到3万吨时终止轻物质处理(先到为准),按照招标人要求清运厂区内轻物质;
残渣处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或残渣处理量达到1万吨时终止残渣处理(先到为准),按照招标人要求清运厂区内残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⑥良好的信用记录。
⑦残渣及轻物质处置企业须具备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评报告批复(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⑧残渣及轻物质处置企业须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名单内并具备900-099-S59处置接收代码(投标时必须提交证明文件或相应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⑨3年内未受过公司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部门环保相关处罚。(投标时需提供公司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相关证明(提供网站截图等)并加盖公章,不放相关证明材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各投标人预留邮箱
3、方式:提供招标文件******银行转账、电汇)截图发送至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注:招标文件费交纳证明记录上注项目名称。)
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招标文件费接收账户名称 | ******有限公司 | 交纳形式 | 招标文件费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费) |
******银行 | ******银行宜兴支行 | ||
账 号 | ************2307 |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交纳招标文件费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采购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4、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须在上述要求及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投标人资料之时为准;
③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之日即视为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之日;
④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2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212开标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人 |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10- ****** 联系地址: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科技孵化园(无锡市) 邮政编码:214200 |
采购机构 | 联系人:韦女士,1******09 联系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5号楼 邮政编码:214200 | |
采购监管部门 | 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528号科技孵化园 联系电话:0510-****** |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