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
一、用海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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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核电厂码头南侧砂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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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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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海位置 |
昌江核电厂取水明渠西南侧岸滩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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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海 面积 |
0.0547公顷 |
项目性质 |
公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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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类型 |
特殊用海(一级类) 海洋保护修复及海岸防护工程用海(二级类) |
用海方式 |
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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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年限 |
4个月 |
用途 |
人工补沙 |
二、申请用海位置图、界址图和平面布置图(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7日。
四、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海水提铀科研项目用海有异议或在该海域有用海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话:****** 联系人:吴女士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58号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邮编:572700)
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