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名称:润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质疑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中心街99号邮编:028000
联系人:王忠仁联系电话:15******809
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永福县职业教育中心云机房、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实训设备采购(重)(项目编号:GLZC2025-G1-260068-GXTG)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10时07分收悉。对于贵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及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并于接到质疑函的同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委员会存在未公平公正客观的履行职责的情形。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委员会对上述质疑事项进行重新评审、审查,并记录反馈相关部门进行查证,重新对本项目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2、我司对答复结果保留后期追溯权利。
三、质疑事项答复
******有限公司关于永福县职业教育中心云机房、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基地实训设备采购(重)(项目编号:GLZC2025-G1-260068-GXTG)中标公告》公示内容为:******有限公司所投产品:胖终端、显示器,制造商:宏碁******有限公司。
经核查:******管理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本项目投标的胖终端(属于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的节能证书其生产者******有限公司。符合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该质疑事项不成立。详见质疑答复函附件。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投诉。
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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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pdf (15.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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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pdf (3.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