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澧发改审[2025]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澧县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澧县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2.招标编号:HFGC-2025-028
3.特许经营范围:澧县县城(东至绕城东线,南至屈原路,西至乔家河路,北至绕城北线)和澧南镇;
4.特许经营内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5.特许经营年限:24.5年(建设期0.5年 运营期24年)或8943日历天;
6.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澧县县城及周边乡镇中心集镇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项目设计收运处理规模为40吨/天,新建1座约880m餐厨垃圾处理站(含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备品备件间及配套用房),以及配套道路、停车位,购置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渗滤液处理设备等配套设备。同时,购置3T餐厨收运车3台,5T餐厨收运车2台,清洗车1台,箱体式货车1台,巡检车1台以及120L垃圾收集桶600 个等垃圾收运设备设施;
7.运作方式:本项目特许经营模式采用 BOT(建设 运营 移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具有较强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为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许可单位确定后,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运营餐厨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并获得收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确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安全有序运营。
8.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聚焦使用者付费,缺口部分由澧县财政承担。(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发布公告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投资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25年12月08日17时00分,登录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tpbidder(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